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站医务人员和个体医疗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4月18日,大队对冯店镇辖区内的28个村卫生站和1个个体诊所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及医疗相关知识的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就《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与村卫生站和个体诊所执业内容紧密相关的条款做了详细的讲解和梳理。将村卫生站和个体诊所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哪些“具备条件方能为之”做出了明确的解释,清晰了法律界限。在讲解中,同时以查处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站在广大负责人的角度用事实来教育广大基层医疗从业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在自身核定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服务,及时转诊规避风险保护自身的重要性,受到了参与者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大队还将开展全县医疗机构院长培训,将法律法规、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好的管理经验和举措更多更广的传达到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让依法执业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领导层得到重视,更好的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服务。也让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更具主动性、创新性,把为人民服务做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