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当前和今后中医监督执法的重要任务。
10月23日,我大队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再次集中学习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规章。
通过培训,着重学习了该法的几个亮点,一是该法针对民间游医长期以来非法行医问题,开辟了获得中医医师资格新途径,“有技无照”的民间中医有望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获得医师资格。二是该法还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这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管理,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制定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注重对其实践技能和效果的考核;让卫生监督员全面深入掌握理解《中医药法》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中医药法的具体规定,使《中医药法》所有的条款都能得到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中医药事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