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2017年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流通、使用环节涉水产品监督抽检样品12个,检测全部合格。为进一步强化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动态掌握涉水产品卫生安全质量,规范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生产行为,支队开展了辖区范围内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产品监督抽检。
监督抽检共对6家配水设备生产企业15个管材、管件样品,2家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2个家用净水器样品,1家化学处理剂生产企业2个絮凝剂样品进行了现场采封样,同时对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使用、配方执行情况、检测检验、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检查,大部分生产企业能按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开展生产,对个别企业存在的原材料索证资料不全、自检记录不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未上墙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下达监督意见,并将跟踪整改落实。